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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美晨: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导读:ST美晨: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37证券简称:ST美晨公告编号:2026-050

山东美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8月0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03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03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地点: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密州东路12001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江波先生。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390,302,1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68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5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

8、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325人,代表股份58,504,2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74%。

合计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人数共329人,代表股份448,806,4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1257%。

9、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为326人,代表股份58,559,2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1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5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25人,代表股份58,504,2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74%。

10、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山东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参加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表决分类同意反对弃权回避表决结果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1.00《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总表决情况442,211,71998.5306%6,461,8891.4398%132,8000.0296%00%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51,964,54088.7384%6,461,88911.0348%132,8000.2268%00%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1《选举孙伟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394,725,48287.9501%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4,478,3037.6475%
2.02《选举张雅冬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394,674,46287.9387%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4,427,2837.560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山东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指派姜爱丽律师、马海杰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美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山东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美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美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08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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