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建科院:关于未来大厦转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公告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来大厦转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强化资产经营贡献,经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于2026 年7 月31 日起将未来大厦运营模式调整为 “自用+出租”,会计核算科目调整为“固定资产”,未来大厦作为重大场景式创 新平台的核心功能定位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资产会计核算科目调整背景
未来大厦项目位于深圳龙岗区国际低碳城核心启动区蝴蝶湖畔,是我国首宗 带有碳排放指标出让的土地,占地约1.10 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3 万平方米, 集成绿色建筑技术中试体系。经公司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会计核 算科目为“投资性房地产”,并按公允价值模式进行计量。
未来大厦竣工投用后,公司紧扣“创新运营产业孵化平台”定位推进运营, 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招商推进与平台价值释放仍面临阶段性制约:紧邻的深惠城 际铁路(前海保税区至坪地段)低碳城站作为衔接市中心的区域交通配套,通车 时间延后、站点持续施工,影响交通可达性与项目展示形象;入驻主体以外部渠 道引入为主,规模与行业影响力仍有限。
为提升资产运营效率,公司将未来大厦运营模式调整为“自用+出租”,统筹 安排体系内创新机构迁入。以内部产业主体强化标杆带动作用,吸引创新链企业 入驻,提高楼宇使用率,减少公司分支机构外部租赁成本。
鉴于未来大厦现阶段未能实现出租区域独立可区分、单独计量及可单独出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 号――投资性房地产》相关规定,无法采用“部分确认为 投资性房地产、部分确认为固定资产”拆分核算模式;为匹配运营安排,公司将未 来大厦资产整体核算由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后续采用成本模式计量。
会计核算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 号――投资性房地产》及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
未来大厦从“投资性房地产”科目转换为“固定资产”科目核算。本次转换系资 产用途发生变化且确认条件改变导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不涉及前期财务报 表追溯调整。
本次转换的转换日为2026 年7 月31 日。该日期系结合公司内部创新机构于 2026 年7 月取得在未来大厦执业的相关资质而确定的。
转换日,以未来大厦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公允价 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后续按照公司统一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 在未来大厦剩余的土地使用年限内,按期计提折旧。
会计核算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核算变更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实质需求,未改变未来大厦的核心功能 定位。随着公司体系内产业与创新资源导入,将提升平台运营效能与资产经营效 益。本次调整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有助于业务协同,实施过程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根据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未来大 厦转换日公允价值为53,585.61 万元,与原账面价值54,658.23 万元的差额 -1,072.62 万元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因公司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上述物业转换前不计提折旧摊 销;转换后按固定资产成本模式计量,需计提折旧摊销,预计2026 年8-12 月将 增加折旧摊销金额1,175.12 万元。
本次转换前,该项目作为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不计提折旧 与摊销;转换为固定资产后按成本模式计量,将按规定计提折旧与摊销。2026 年全年财务影响预计为-2,247.74 万元,公司将在后续定期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
所履行的程序
董事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26 年7 月31 日审议通过公司关于 未来大厦转为固定资产核算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自2026 年7 月31 日起,将未来 大厦运营模式调整为“自用+出租”,会计核算科目调整为“固定资产”。未来大 厦作为重大场景式创新平台的核心功能定位不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6 年7 月29 日前置研究了
公司关于未来大厦转为固定资产核算的议案,认为公司将未来大厦运营模式调整 为“自用+出租”,并相应调整未来大厦会计核算科目为“固定资产”,相关会计 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8 月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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