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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元股份: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导读:天元股份: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罗耀东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罗耀东先生对其于2024年3月14日质押给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办理部分解除质押,解除数量为1,020,000股。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质押起始日本次解除质押日原质押到期日(展期后最新到期日)质权人
罗耀东1,020,00015.50%0.58%2024-3-142026-7-312026-11-26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1:本公告中公司总股本均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176,720,000股。

注2:该笔质押初始质押数量为2,470,000股,后经部分解除、展期等变更,截至本次解除质押前该笔质押存续数量为2,040,000股。本次解除1,020,000股后,该笔质押剩余1,020,000股,另有其他存续质押680,000股,合计1,700,000股。罗耀东先生所持股份涉及的质押、质押展期等事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19日、2024年12月11日、2025年3月13日、2025年11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注3:本公告所涉质押(包括历史质押及本次解除质押)的质权人,因原质权人合并已统一变更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前述合并交割于2025年3月14日完成,存续公司于2025年4月完成更名。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1:本公告表格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注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表中罗耀东先生、周孝伟先生及罗素玲女士所持公司股份中的限售部分,性质均系高管锁定股,且不存在司法冻结情形。

注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孝伟先生(公司控股股东,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与罗素玲女士(现任公司董事)系夫妻关系,二人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孝伟先生持有东莞市天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并担任其法定代表人及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第八十三条相关规定,该公司被认定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罗耀东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系罗素玲女士之弟,邹芳女士系罗耀东先生配偶。罗耀东先生与邹芳女士未与周孝伟先生及罗素玲女士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鉴于本事项涉及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本次解除质押后质押股份情况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
累计被质押股份数(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股)占已质押股份比例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罗耀东6,580,6003.72%1,700,00025.83%0.96%1,700,000100.00%3,685,45075.51%
周孝伟56,803,00032.14%00.00%0.00%00.00%43,877,25077.24%
罗素玲12,537,5007.09%00.00%0.00%00.00%9,403,12575.00%
邹芳5,1000.0029%00.00%0.00%00.00%00.00%
东莞市天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3,675,0032.08%00.00%0.00%00.00%00.00%
合计79,601,20345.04%1,700,0002.14%0.96%1,700,000100.00%56,965,82573.13%

股份质押事项,基于前述关联关系,公司参照上述法规,将罗耀东先生及邹芳女士视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并进行管理。

三、其他说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罗耀东先生具备履约能力,所质押的股份尚无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质押情况及相关风险变动情况,并按照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二)相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特此公告。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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