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豫能控股: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3日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3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3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余德忠先生
6、会议地点: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2507会议室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共计1914人,代表股份956,265,1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673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943,700,6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850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913人,代表股份12,564,4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8235%。
9、出席会议的还有:董事贾伟东,独立董事魏胜民、王京宝,副总经理郝笑辰,总会计师王萍,董事会秘书李琳,证券事务代表魏强龙,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律师高恰、陈宇超。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表决结果 |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
| 1.00 | 关于公司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953,630,507 | 99.7245% | 2,294,400 | 0.2399% | 340,200 | 0.0356% | 0 | 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9,929,823 | 79.0313% | 2,294,400 | 18.2611% | 340,200 | 2.7076% | 0 | 0% |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高恰、陈宇超
、结论性意见:见证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资格、议案的提出方式和程序、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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