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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明智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导读:祥明智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3、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8 月3 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 年8 月3 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8 月3 日的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中吴大道518 号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敏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5 人,代表股份51,179,116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47.039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 人,代表股份50,870,4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46.755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3 人,代表股份308,6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283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3 人,代表股份308,68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283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 人,代表股份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3 人,代表股份308,6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2837%。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部分董事通过视频方 式参会,北京康达(上海)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下: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169,2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7%; 反对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0%;弃权2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8,7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928%;反对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424%;弃权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8%。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 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康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漆海峰、余广平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未讨论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事 项,本次股东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康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 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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