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冠昊生物: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7月18日 发出《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2026年7月30日发出《关于召 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3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8月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玉岩路12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永明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2、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4人,代表股份 71,547,4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83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人,代表股份34,499,3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110%。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115人,代表股份37,048,0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72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7人,代表股份 1,107,5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7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 东4人,代表股份75,7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6%。通过网络投票的 中小股东113人,代表股份1,031,8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91%。
3、除公司股东外,其他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为公司董事、董事候选人、 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经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张永明先生、赵峰 先生、汪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逐项累积表决如下:
1.01 选举张永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5,576,949 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03,302 股。
表决结果:张永明先生当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赵峰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5,231,258 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57,611 股。
表决结果:赵峰先生当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汪健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5,229,864 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56,217 股。
表决结果:汪健先生当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经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邓超先生、杨碧云 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6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逐项累积表决如下:
2.01 选举邓超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5,413,745 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40,098 股。
表决结果:邓超先生当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杨碧云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5,278,260 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04,613 股。
表决结果:杨碧云女士当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71,232,6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00%;反对287,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24%;弃 权2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37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92,7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5766%;反对287,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946%;弃权2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88%。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71,286,4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52%;反对215,7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15%;弃 权4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63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46,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4342%;反对215,7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757%;弃权4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901%。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王韶华、陈魏;
3、法律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 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冠昊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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