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渝开发: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08 月03 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08 月03 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08 月03 日的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公司股份总数为843,770,965 股,因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重庆城投”)为公司控股股东,重庆恒诚融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重庆城投100%控 股的企业法人,故本议案所涉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因此,重庆城投所持533,149,099 股回避表决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本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10,621,866 股。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9 人,代表股份10,315,3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3.320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 人,代表股份441,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42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3 人,代表股份9,874,031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88%。无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9 人,代表股份10,315,3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3.320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6 人,代表股份441,3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3 人,代表股份9,874,0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88%。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陈业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6 年7 月24 日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2 号重庆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会议中心 101 会议室
8、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9、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指派 的见证律师闫刚先生、彭陈成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城投所持533,149,099 股回避表决,不计入表 决结果。
提案1.00 《关于收购重庆黄葛晚渡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89,0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424%;反对 1,25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003%;弃权67,8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989,0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424%;反 对1,25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003%;弃权 6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7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闫刚、彭陈成
3、结论性意见:贵公司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的资格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 《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2、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6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08 月0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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