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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生物:关于调整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导读:大洋生物:关于调整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8 月 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 年股权激励计 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 年5 月3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事项。

(二)2025 年6 月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 事项,并由监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对象进行核查,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6 月7 日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2025 年6 月7 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进行公 示,公示期自2025 年6 月7 日起至2025 年6 月16 日止。截至公示期满,公司 董事会秘书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 年 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公告编号:2025-056)。

(四)2025 年6 月26 日,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 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5 年6 月27 日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公司于2025 年6 月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 会议、2025 年7 月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董事会及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确认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本次授予7 名激励对象994,070 股限制性 股票,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5 年7 月2 日。具体内容详见2025 年7 月3 日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六)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数量为994,070 股,占公司股 本总额的1.18%,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34 元/股,涉及激励对象合计7 人, 登记完成日为2025 年7 月23 日。具体内容详见2025 年7 月24 日在信息披露媒 体披露的《关于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七)公司于2026 年7 月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 的议案》及《关于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同意调整2025 年股权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限售期解除等相关事项。

(八)公司于2026 年8 月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成员同意调整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 量、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等相关事项,律 师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事由及方法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 年9 月12 日召开的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3.00 元(含税),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5 年10 月24 日实施完毕。

2026 年5 月18 日召开的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 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的议案》, 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3.00 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10 股转增2 股。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6 年7 月3 日实施完毕。

(二)调整依据

根据《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管理办法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 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 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及数量事项的, 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本次价格 及数量调整方法如下:

1.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

(1)派息

[P=P_{0}-V]

其中: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1。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_{0} div(1+n)]

其中: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n 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 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基于以上调整方法,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方式如下:

[P=left(P_{0}-Vright) div(1+n)=(12.34-0.3-0.3) div(1+0.2) approx 9.78 元/股]

调整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9.78 元/股。

2.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_{0} times(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 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 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基于以上调整方法,调整后Q=994,070股×(1+0.2)=1,192,884股(最终调整数量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确认数据为准)

综上,本次调整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回购价格调整为 每股约9.78元,回购数量调整为1,192,884股。

根据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调整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经审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及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已实施完成。2025 年股 权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回购价格也相应由12.34 元/股调整为9.78 元/股,调整 后的股份数量为1,192,884 股(最终调整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的确认数据为准)。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5 年股 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本次解锁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授 权和批准;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除限售期已届满、 本次解锁的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调整、本次解锁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尚需 就本次解锁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调整、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 有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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