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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传媒:关于补选独立董事暨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导读:无线传媒:关于补选独立董事暨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暨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3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暨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 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名李锦云女士、王罡先生为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李锦云女士、王罡先生均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独立董 事培训证明,两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 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二、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员发生变动,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在公 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李锦云女士、王罡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后,拟对应调整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组成,任

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调整后各专委会委员组 成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委员(调整前) 委员(调整后)

战略委员会 周江松(召集人)、杨冰、郭晓武 周江松(召集人)、李锦云、郭晓武

审计委员会 郭晓武(召集人)、吴日焕、李清 郭晓武(召集人)、王罡、李清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郭晓武(召集人)、吴日焕、董方 杨冰(召集人)、吴日焕、张立成 郭晓武(召集人)、王罡、董方 李锦云(召集人)、王罡、张立成

风险控制委员会 李清(召集人)、张立成、殷进凤 李清(召集人)、张立成、殷进凤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3日

附件: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锦云女士,196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教 授。1991年9月至2008年3月,任石家庄陆军指挥学院教官;2008年3月至今,任河北 传媒学院校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锦云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李锦云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 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王罡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一级律师, 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专业。1997年7月至2005年2月,任新华通讯社河北分社 记者、编辑;2005年2月至今,任河北金龙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罡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的情形;王罡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 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 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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