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超讯科技: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22证券简称:超讯科技公告编号:2026-055
超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47人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548.95万份,行权价格为30.94元/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事宜尚需向有关机构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行权。
超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5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5年7月19日至2025年7月28日,公司将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7月29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2025年7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8月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股东会同意实施本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
5、2025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认为授予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条件的49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8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将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股权期权的授予登记手续,公司已向49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1,100万份股票期权。
7、2026年8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 名称 | 授予日期 | 授予登记日 | 行权价格(元/份) | 授予登记数量(万份) | 授予登记人数(名) |
|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2025年8月4日 | 2025年8月19日 | 30.94 | 1100 | 49 |
(三)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历次行权情况本次行权为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次行权。
二、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说明
(一)第一个等待期即将届满的说明根据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一个等待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5年8月19日,第一个等待期将于2026年8月18日届满,第一个行权期于2026年8月19日开始。
(二)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情况说明:
| 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 | 是否满足可行权条件的说明 |
| 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未发生相关任一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
|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相关任一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
| 公司层面第一个行权期的业绩条件公司需要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 公司业绩达成情况: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衡审字 |
| 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 | 是否满足可行权条件的说明 | ||||||
| 1、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9亿元;2、公司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8,000万元。注:上述“净利润”是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 (2026)00917号】,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23.21亿元。公司第一个行权期业绩考核满足行权条件。 | ||||||
| 如果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 经收集激励对象2025年个人绩效的综合考评,除2名激励对象离职外,其余47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均为优秀或良好,个人层面绩效考评评价结果满足行权条件。 |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
(三)对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法
对于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登记日:2025年8月19日
(二)行权数量:548.95万份
若激励对象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股票期权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三)行权人数:47人
(四)行权价格:30.94元/股
若激励对象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六)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七)行权安排:目前公司尚未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行权相关事宜,后续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行权相关事宜并明确具体行权安排。
(八)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 | 本次可行权期权数量(万份) | 可行权数量占已获授期权的比例 | 剩余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万份) |
| 张俊 | 副董事长 | 50 | 25 | 50% | 25 |
| 钟海辉 | 董事、总经理 | 100 | 50 | 50% | 50 |
| 周威 | 董事 | 50 | 25 | 50% | 25 |
| 徐竹 | 副总经理 | 40 | 20 | 50% | 20 |
| 岳洁钰 | 副总经理 | 40 | 20 | 50% | 20 |
| 郭彦岐 | 财务总监 | 40 | 20 | 50% | 20 |
| 卢沛民 | 董事会秘书 | 40 | 20 | 50% | 20 |
| 核心管理人员(40人) | 737.90 | 368.95 | 50% | 368.95 | |
| 合计 | 1097.90 | 548.95 | 50% | 548.95 | |
注: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本次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47名,拟行权数量为548.95万份。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的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超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可行权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五、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在授予日,公司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公司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及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条件成就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条件成就的相关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超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超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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