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利和兴: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的进展公告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6 月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 深圳市欧盛自动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盛公司”或“联合竞买方”)作为联合竞买申请 人联合竞买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宗地号为A912-0637 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拟在该地 块上投资建设高端半导体及自动化设备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以有关部门最终备案名称为准, 以下简称“投资项目”)。投资项目计划投资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 亿元(含土地出让金、 建筑工程、装修款、设备购置费等),具体投资总额和投资方案将根据项目的实际规模布局、 项目用地和环境容量等情况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6 月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36)。
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参与了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土地矿业权业务分 公司举办的龙华区观湖街道宗地号为A912-0637 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与联 合竞买方以人民币3,733.00 万元的价格联合竞得了该土地使用权,并签署了《成交确认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6 月3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二、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了公司及联合竞买方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签署的《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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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
三、《出让合同》主要内容
1、出让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2、受让人:公司、欧盛公司
3、宗地号:A912-0637
4、宗地位置: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
5、出让宗地总面积: (24,039.64 ~m^{2})
6、宗地建筑面积: (101,250 ~m^{2})
7、土地用途:普通工业用地
8、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30 年,2026 年7 月9 日至2056 年7 月8 日
9、出让价款总额:3,733.00 万元(其中公司支付1,866.50 万元)
10、建筑物产权分配比例:公司占45.40%,欧盛公司占54.60%
四、《出让合同》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并签署《出让合同》,主要用于投资建设高端装备智能制造研 发生产基地,公司目前在深圳本地的生产制造、研发等场地均为租赁,本次投资建设基地符 合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求,有利于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建项目的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 他融资方式,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等具体情况妥善安排资金使用,投资项目建设、投产及生产经 营需要一定的时间,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本次《出让合同》签署后,公司将按合同内容约定推进投资项目建设,建设过程中尚 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手续,在 后续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经济形势、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公司实际发展情况等因素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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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可能性,因此该项目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者终止的风险。
2、本次投资项目的总投资额仅是在目前条件下的计划数和预估数,如未来投资项目业务 或规划发生调整,该预估数存在调整的可能性。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投资。
3、本次投资是基于目前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宏观环境、行 业政策、市场和技术变化及公司经营管理、业务拓展等内外部因素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可能导致公司投资计划及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4、本次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 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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