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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创电气: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导读:伟创电气: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698证券简称:伟创电气公告编号:2026-032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本次担保金额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深圳市灵适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适智慧)5,000.00万元4,188.08万元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0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23,088.08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9.83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灵适智慧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需要,近日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创电气或公司)为灵适智慧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2026年4月15日和2026年5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该额度在授权期内可循环使用,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2)。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灵适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控股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伟创电气(持股51.00%)、其他7名股东(合计持股49.00%)
法定代表人邬晓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JYJK1T
成立时间2020-12-29
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海天二路25号深圳湾创业投资大厦1605、1606
注册资本1,8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经营范围蓄电池在线监控系统的软硬件、蓄电池化成系统充放电机软硬件、蓄电池生产线智能管理系统软硬件、蓄电池智能集成监控模块的软硬件、电力电子变换器的软硬件、无线通讯模块软硬件、在线不间断电源及软件的设计开发、技术咨询及销售,信息咨询(不含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人才中介服务及其它限制项目);锂电池信息与管理系统研发、销售;国内贸易。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气设备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2026年3月31日/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5,385.644,843.80
负债总额5,281.544,978.31
资产净额104.10-134.51
营业收入1,131.31332.04
净利润-1,401.24-238.61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根据截至本公告日的核查情况,被担保人灵适智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债务人:深圳市灵适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保证人: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担保债权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还及于此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本合同所称“到期”、“届满”包括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情形。宣布提前到期的主债权为债权确定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债权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全部或部分债权的到期日,债权确定期间同时到期。债权人宣布包括债权人以起诉书或申请书或其他文件向有权机构提出的任何主张。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业务需求,有助于子公司持续发展。同时公司对灵适智慧有充分的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定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灵适智慧部分少数股东已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涉及金额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元(不含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为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3,088.08万元(其中外币按照担保协议签署日汇率换算,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83%,占2025年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

6.08%。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和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情况。特此公告。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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