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恒烁股份: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 年7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6 年8 月3 日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根据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母公司期末 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79,296,472.20 元,盈余公积17,941,520.46 元,资本公积 1,462,884,750.61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 公司拟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17,941,520.46 元和资本公积261,354,951.74 元,两项 合计279,296,472.20 元用于弥补母公司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的累计亏损。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7 月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二、需要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 题的通知》中“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司应自股东会作出资本公积金弥补 亏损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通知债权人或向社会公告”之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 人,公司将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 日内,未接到通 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 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 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相关约定继
续履行。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效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有效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 及复印件根据本通知规定申报债权。
1.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 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及 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下: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
1. 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 日内,即2026 年8 月4 日至2026 年9 月 17 日(9:30-11:30;13: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 申报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天水路与太和路交口西北庐阳中科大校 友企业创新园11 号楼
3. 联系人:证券部
4. 联系电话:0551-65673252
5. 邮政编码:230041
6. 电子邮箱:Zbitsemi@zbitsemi.com
7.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 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 权”字样。
特此公告。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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