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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统股份:关于部分银行账户冻结及解除冻结情况的公告

导读:国统股份:关于部分银行账户冻结及解除冻结情况的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银行账户冻结及解除冻结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查询银行账户情况,获悉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银行账户被冻结及解除冻结的基本请况

(一)冻结情况

序号公司名称账户性质银行账户被申请冻结金额(元)实际冻结金额(元)
1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支行107****485230,000,000680,229.88
2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一般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69****6427,722.77
3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一般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营业部65****7143,946.33

(二)冻结原因

经核查了解,本次账户冻结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临高县支行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向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法院冻结公司上述银行账户。

(三)解除冻结情况

公司自发现部分银行账户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被冻结后,积极向

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沟通本次冻结的原因,并提出执行异议,经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合议庭讨论同意解除本次冻结,撤销对公司的本次执行,并于今日完成上述银行账户的解除冻结。

二、本次冻结及解除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部分银行账户冻结事宜,公司已依法提出执行异议并完成银行解除冻结。

2.本次公司基本户被实际冻结金额为680,229.88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的1.2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18%,本次3个银行账户被实际冻结金额合计为691,898.98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的1.22%,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18%。截至本次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基本户被实际冻结金额为741,013.24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的1.3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19%。公司基本户及其他2个银行账户已恢复正常结算收付功能,对公司的业务开展、资金周转未形成持续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上市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情形。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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