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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环集团: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三环集团: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6 年8 月5 日以专人送出、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本次会议于2026 年8 月5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8 人,实际 参加董事8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全体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李钢先 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经审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由于公司需尽快召开董事会会议,现提请董事会豁免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的通知时限。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李钢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马艳红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 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选举李钢先生、张万镇先生和蒋利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委员,李钢先生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

2、选举蒋利军先生、张万镇先生和黄斯颖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委员,蒋利军先生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

3、选举黄斯颖女士、张万镇先生和苏彦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黄斯颖女士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

4、选举苏彦奇先生、张万镇先生和黄斯颖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委员,苏彦奇先生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

以上人员任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聘任马艳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邱基华先生、刘杰鹏先生、郑可城先生、梁 俊先生、刘德信先生、刘研先生、冯晓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洪玉女士 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吴晓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以上人员任期自董事会决 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郭泓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郭泓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郭斯达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 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郭斯达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5日

附件:

相关人员简历

1、马艳红先生,1983 年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 究生学历。曾任本公司MLCC 事业部副总经理;2013 年至2023 年,任MLCC 事业 部总经理;2015 年12 月至2023 年6 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23 年6 月至今, 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目前,马艳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3,5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 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列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 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邱基华先生,1976 年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曾任本公司PKG 事业部副总经理、研究院副院长;2011 年至今,任本公司 副总经理;2013 年至今,任本公司研究院院长;2018 年5 月至2025 年12 月, 任本公司董事;2025 年12 月至2026 年8 月,任本公司职工代表董事。2026 年 8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研究院院长。

截至目前,邱基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6,0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 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列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 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刘杰鹏先生:1979 年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历任本公司光器件事业部副总经理、手机部品事业部副总经理、手机部品 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生产供应部副总监、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刘杰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2,0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 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列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 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郑可城先生:1984 年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历任本公司人资部副总监、MLCC 事业部副总经理、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 主席、信息安全部总监。2020 年5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 总经理。

截至目前,郑可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0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 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列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 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梁俊先生:1988 年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历任本公司MLCC 事业部技术员、品质经理、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 现任本公司MLCC 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目前,梁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 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列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 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刘德信先生:1967 年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历任研究中心主任、销售部总监,2000 年11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现 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刘德信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466,88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 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 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列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 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刘研先生:1986 年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自2009 年起在本公司工作,历任光器件事业部助理总经理、光器件事业部副总 经理、光器件事业部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2025 年1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 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企管部总监。

截至目前,刘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 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列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 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冯晓鹏先生:1989 年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 究生学历。历任本公司MLCC 事业部技术员、研发经理、助理总经理,现任MLCC 事业部副总经理、本公司总工程师。

截至目前,冯晓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9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 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列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

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王洪玉女士:1984 年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 究生学历,自2009 年起在本公司工作,历任本公司财务部副总监、财务部常务 副总监,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王洪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6,5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 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列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 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吴晓淳女士:1984 年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自2007 年起在本公司工作,历任审核部总监助理、证券事务代表、审核 部常务副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审核部总监。

截至目前,吴晓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6,0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 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列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 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768-6850192

传真:0768-6850193

电子邮箱:dsh@cctc.cc

11、郭泓女士:1991 年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自2014 年起在本公司工作,曾任审核部证券专员,2023 年6 月至今任本公 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审核部经理。

截至目前,郭泓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 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768-6850192

传真:0768-6850193

电子邮箱:dsh@cctc.cc

12、郭斯达先生:1992 年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自2015 年起在本公司工作,历任人力资源部和信息安全部专员、人力资 源管理部高级经理、总裁办公室助理总监,2023 年6 月至今任本公司内部审计 部负责人。现任本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总裁办公室副总监。

截至目前,郭斯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 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 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 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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