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盈方微: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70证券简称:盈方微公告编号:2026-087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推动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营业务的进一步发展、优化业务布局,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盈方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盈方微”)拟与安美人工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美科技”)、蓝泓智创(深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蓝泓智创”)共同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设立盈方创芯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信息为准,以下简称“盈方创芯”或“标的公司”),交易各方已于2026年
月
日签署《发起人设立公司协议书》。其中上海盈方微认缴出资
万元,持股比例为51%;安美科技认缴出资
万元,持股比例为39%;蓝泓智创认缴出资
万元,持股比例为10%。
、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召开了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安美人工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KJAYL363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后瑞社区后瑞第二工业区
栋B101成立日期:
2026年
月
日法定代表人:张心悦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字技术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大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办公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办公设备租赁服务;国内贸易代理;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无。
股权结构:张心悦持有安美科技100%的股权。关联关系:安美科技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安美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蓝泓智创(深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KH95N323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铁岗社区铁岗驰腾体育办公室102成立日期:2026年7月17日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兴茂隆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万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无。股权结构:李镇生持有蓝泓智创股权比例为49.95%,深圳市荣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蓝泓智创股权比例为49.95%,深圳市兴茂隆实业有限公司持有蓝泓智创股权比例为0.1%。
关联关系:蓝泓智创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蓝泓智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公司名称:盈方创芯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信息为准)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住所:办公地拟定于深圳市福田区,注册地以各方提交工商办理注册登记地址为准。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销售;集成电路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大数据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范围以最终工商登记范围为准。
出资额及持股比例: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上海盈方微认缴出资510万元,持股比例为51%;安美科技认缴出资390万元,持股比例为39%;蓝泓智创认缴出资100万元,持股比例为10%。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上海盈方微电子有限公司
乙方:安美人工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丙方:蓝泓智创(深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
(1)本公司的中文名称为:盈方创芯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具体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为准。
(2)本公司的住所:办公地拟定于深圳市福田区,注册地以各方提交工商办理注册登记地址为准。
(3)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4)本协议的合同目的及公司的经营宗旨如下:各发起人整合自身及关联公司的采购渠道、客户资源、销售渠道,共同推动电子元器件贸易业务。各方的合作以新设合资公司的形式运作。
(5)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销售;集成电路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大数据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以最终工商登记范围为准。
(6)新设公司经营期限:长期。
2、注册资本
新设公司初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RMB10,000,000.00元),协议各方应于本条约定时间按下列比例完成出资。
| 股东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出资截止时间 | 出资方式 |
| 甲方:上海盈方微电子有限公司 | 510 | 51% | 2027年6月30日前 | 货币 |
| 乙方:安美人工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390 | 39% | 2027年6月30日前 | 货币 |
| 丙方:蓝泓智创(深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 | 10% | 2027年6月30日前 | 货币 |
3、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1)股东会由各发起人组成,由董事会负责召集。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股东会的职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均未实缴前按认缴出资比例行使。
(2)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甲方提名2名,乙方提名1名,经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长由甲方提名的董事担任,并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但以下事项须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同意: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3)新设公司不设监事会、监事。
(4)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乙方推荐,董事会聘任;设财务负责人一名,由甲方推荐,经董事会聘任。
(5)新设公司作为甲方的控股子公司,应当遵守甲方的财务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子公司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制度、对外担保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内控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纳入甲方集团统一的财务、行政等管理系统,由甲方负责公司的财务、法务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外重大合同的审定,业务支付款项的审定和印鉴管理),并接受甲方对子公司的业务、财务、人员等全方面的管理;乙方、丙方应当对此予以配合。
(6)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营业执照正副本、银行账户U盾由甲方保管,使用需按公司《印章管理制度》审批。
(7)作为甲方的控股子公司,下述事项在履行完新设公司的相关审决程序后,还需履行甲方集团的审批流程且在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乙方、丙方应当对此予以配合。包括但不限于:
1)在正常经营之外,购买、出售、转让、对外许可、出租、抵押、质押或其他方式处置资产、知识产权、技术或商誉;
2)关联交易(包括与甲方、乙方、丙方及其各自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3)为任何主体提供担保;
4)在正常经营之外,为合资公司创设任何债务或向任何个人或实体提供正常商业往来以外的任何贷款或预付款;
5)挑选或改变任何外部审计师或实质性改变合资公司的任何会计政策;
6)启动、终止、和解或解决诉讼、仲裁或其他纠纷;
7)新设公司进行增资或减资;
8)其他根据上市公司相关规则、甲方章程或其他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新设公司作为甲方集团/甲方子公司相关事项需要履行甲方集团/甲方股东会、董事会或董事长、总经理办公会等内部审议程序的事项。
(8)股东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应当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4、违约责任:本协议任一发起人违反本协议的有关条款及其保证与承诺,均构成该方的违约行为,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其他相应的民事责任。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该违约方应支付另一发起人的违约金为另一发起人认缴出资额的10%。本协议各方(包括协议关联方)违反协议约定,除承担违约责任之外,违约方还应承担守约方为此支出的取证费、公证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参与诉讼事务差旅费、律师代理及其差旅费等一切因此导致的合理支出。
5、协议的生效:本协议一式叁份,协议各方各执壹份,自协议各方签字并盖章后且经甲方股东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1、交易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与市场竞争力。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需要,标的公司设立后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存在的风险
标的公司尚未设立,后续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等工作,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展尚存在不确定性;标的公司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不能实现预计效益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3、《发起人设立公司协议书》。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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