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远翔新材: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
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翔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对远翔新材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1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05.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36.1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8,020.75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6,442.53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1,578.22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1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361Z0058号)。公司及子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管募集资金的使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2年
月
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武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武支行、保荐机构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和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户名 |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余额 | 存储方式 | 备注 |
|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武支行 | 35050167620700003438 | 1,209.42 | 活期存款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武支行 | 196010100100432159 | 160.65 | 活期存款 | 超募资金 | |
| 1,000.00 | 大额存单 | ||||
| 合计 | 2,370.07 |
三、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
| 年产4万吨高性能二氧化硅项目(注1) | 19,157.26 | 19,157.26 | 112.15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注2) | 9,249.43 | 6,565.83 | 5,617.30 |
| 合计 | 28,406.69 | 25,723.09 | 5,729.45 |
注
: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年产4万吨高性能二氧化硅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
月
日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8)。注2: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投资规模、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福建省邵武市城郊工业园区”调整为“福建省邵武市城郊工业园区及厦门市思明区高雄路
号2901-2904单元”,实施方式由“新建研发楼”调整为“购置研发办公场地及使用公司邵武研发中心现有场地”,项目投资总额由6,565.83万元变更为9,249.43万元,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同时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6年
月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月
日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投资规模、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四、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的节余情况
(一)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节余的基本情况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截至2026年6月30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A) |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B) | 利息和理财收入净额(C) |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D=A-B+C)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6,565.83 | 5,617.30 | 260.89 | 1,209.42 |
注
:
“利息和理财收入净额”是指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以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注2:“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含利息和理财收入以及未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二)本次募投项目节余的主要原因
、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相关监管规定,坚持专款专用、提质增效,在保障工程质量、项目实施进度的基础上,加强了对各项费用的控制,合理配置资金,节省了部分成本。
2、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保障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阶段性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获得相应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进一步形成募集资金节余。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209.42万元(含利息和理财收入以及未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节余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将按相关合同约定由自有资金支付。届时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本次拟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账户状态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武支行 | 35050167620700003438 | 募集资金专户 | 本次注销 |
六、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满足公司发展对经营资金的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七、审议程序及意见公司于2026年8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和理财收入以及未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将由自有资金支付。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 保荐代表人: | |||
| 任东升 | 李璐 |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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