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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翔新材: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导读:远翔新材: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第二批次、第三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已分别完成股份登记,归属股份数量依次为3.30万股、50.80万股,分别于2026年5月19日、2026年6月18日上市流通。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488.80万股增加至6,542.90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488.8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6,542.90万元。

根据公司拟变更653,455股已回购股份用途并予以注销的安排,本次股份注销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542.90万股减少至6,477.5545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542.90万元减少至人民币6,477.5545万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基于上述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的变更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原章程内容修订后章程内容
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488.80万元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477.5545万元。
第三章股份第三章股份
第二十一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6,488.80万股,每股面值1元,均为普通股。第二十一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6,477.5545万股,每股面值1元,均为普通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经办人员,代表公司就上述章程修订事宜办理相关市场主体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公司章程》的修订最终以股东会审议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8月修订)。

特此公告。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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