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天振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对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 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意见
经审阅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方庆华先生、朱方怡女士、吴阿晓女 士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被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要求,未发现存在《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 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或被证券交易所 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亦不存在重大失信 等不良记录。
二、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意见
经审阅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朱利平先生、杨红帆女士、钱旭女士的 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担任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教育背 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未发现存在《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或被 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亦不存 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提名方庆华先生、朱方怡女士、吴阿晓女士为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朱利平先生、杨红帆女士、钱旭女士为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以下无正文)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8 月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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