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锴威特: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1.2条、《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

导读:锴威特: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1.2条、《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1.2 条、《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条、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 定的说明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 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晶艺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艺半导 体”或“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晶艺半导体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1.2 条、《科创板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科创板上市公司实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拟购买 资产应当符合科创板定位,所属行业应当与科创板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者上 下游,且与科创板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有利于促进主营业务整合 升级和提高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经审慎判断,本次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1.2 条、《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条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一、标的公司符合科创板定位

标的公司晶艺半导体主要从事电机驱动类和电源管理类功率IC 及模块等产 品的研发、设计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IPM 模块、DC-DC 芯片等。根据《国民 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中的“集成电路设计”,行业代码“6520”。按照《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 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中的行业分类,标的公司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 设备制造业(CH39)”中的“电子器件制造(CH397)”。标的公司为国家发改 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规定的鼓励类产业;根据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为“1.2.1 新型电子元器件

及设备制造”。

因此,标的公司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 行规定》第五条中的“(一)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之“半导体和集成电路”, 符合科创板行业领域要求。

二、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具有协同效应

上市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可以在技术、市场、供应链的方面与标的公司实 现较好的协同,有助于上市公司长期竞争实力的提升。

在技术层面,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同属于功率半导体领域,双方整合后, 将完善上市公司在功率半导体的产品布局,上市公司在民用功率IC 领域的技术 储备、实力得以强化,同时,上市公司原电源管理IC 技术多布局于中大功率 AC/DC 方向,通过本次交易,与标的公司的DC-DC 电源管理IC 共同组建完整 的电源管理IC 产品矩阵,上市公司可以为上述市场领域提供更加全面的电源解 决方案。

在市场与客户层面,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可通过渠道与客户共享,快速扩 大市场覆盖范围,与行业标杆客户建立深度合作关系,提升整体市场份额及竞 争力。具体来说,标的公司通过从上市公司采购功率器件,并将其和自主研发 的功率控制IC 合封成为智能功率模块IPM 产品,已经成功导入美的、小米、 格力、TCL、海信日立等国内家电行业龙头企业,并成功实现量产;依托标的 公司积累的超500 家量产客户资源,交易整合后,双方将共享客户资源与销售 渠道:在家电领域,深化与美的、格力、小米、海信日立、TCL 等家电头部客 户的合作深度,提供成套解决方案;在通信设备与服务器领域,借助标的公司 的客户基础,拓展浪潮、中兴等标杆客户,推广上市公司的SiC MOSFET 及工 业电源用产品;此外,标的公司的电源管理产品还可以通过上市公司渠道和客 户资源打入高可靠性需求市场,助力国产替代。

在供应链方面,双方均为Fabless 模式的半导体设计企业,本次并购整合完 成后,双方可共享工艺平台、优化供应链管理能力,并通过规模化采购提升对 供应商的议价能力,降低晶圆及封装测试成本,优化库存管理与产能调配,更 好地应对市场需求波动。

在运营层面,双方通过数字化管理系统(ERP、CRM、WMS 等)、运营经

验深度融合,简化内部交易流程,可节省原有的客户开发、订单对接等交易成 本,减少重复的市场推广与客户维护投入;通过整合公司各个工种和职能部门 资源,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可提升整体效率;通过整合质量管控资源,可全面 提升产品质量与可靠性以及量产交付稳定性,实现降本增效与高质量发展。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第11.2 条规定、《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条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1.2 条、<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 法(试行)>第二十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 八条规定的说明》之盖章页)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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