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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科智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导读:山科智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8 月5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 体情况如下:

一、增设副董事长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拟增设副董事 长职务,并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予以修订。

二、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6 年5 月18 日,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 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截至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召开日公司总股本140,219,804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1,153,728 股后的股本139,066,07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人民币0.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953,303.80 元(含税);同 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4 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95,846,234 股,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

鉴于上述事项,公司注册资本由140,219,804 元人民币变更为195,846,234 元人民币。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章程条款 章程原文 拟修订内容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021.9804 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584.6234

万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140,219,804 股,均为普通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195,846,234

股,均为普通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

由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 名,

职工代表董事1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 人、副董事长1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

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 会由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

名,职工代表董事1 名,董事会设董

事长1 人。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

选举产生。

第一百0 九

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 公司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 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

职务。

公司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 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

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一百一十

五条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四、其他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 和长远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公司将在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相关工作人员具体办理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 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变更《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的修订内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 准备案为准。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8 月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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