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潜能恒信: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
300191证券简称:潜能恒信公告编号:
2026-048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特别提示:
1、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潜能恒信”、“公司”或“上市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锦明先生,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
2、周锦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周锦明先生系公司关联方,周锦明先生本次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拟发行的A股股票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能否获得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及取得上述批准的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
4、本次发行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发行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关联交易概述2026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发行对象为周锦明先生,并与周锦明先生签署了《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周锦明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锦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1,740,000股,占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41.17%。其一致行动人周子龙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070,000股,占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5.33%,二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8,810,000股,占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46.50%。周锦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相关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审议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已回避表决;公司股东会在审议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并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姓名 | 周锦明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 | 1324301965******** |
| 住所 | 河北省涿州市范阳西路*号*号楼*户 |
|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周锦明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暨关联方。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周锦明先生非失信被执行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锦明先生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可能严重影响参与本次股份认购的诉讼、仲裁或其他重大事项。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
(一)定价基准日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二)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价格将在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通过后,由董事会在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者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申请文件的要求等情况需对本次发行的价格进行调整,发行人可根据前述要求确定新的发行价格。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6年8月4日,公司与周锦明先生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公告。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目的
1、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满足公司运营资金需求,优化资本结构,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公司近年来加大投资力度和资本开支规模,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不断增加,日常营运资金需求亦不断增加,为满足快速增长的营运资金需求,公司主要通过银行借款融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补充营运资金、归还全部或部分银行贷款,可进一步降低有息负债规模,提升直接融资比例和公司资金实力,优化资本结构,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进而提高公司的营运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助推公司健康发展,提高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
2、巩固上市公司控制权,提升市场信心
本次发行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锦明先生全额认购,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公司股份比例将得到提升,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表明了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并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有利于维护公司市场形象,提升公司整体投资价值,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通过本次发行,公司的营运资金将得到有效补充,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公司资本实力与资产规模将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抗风险能力将得到增强,夯实公司在业务布局、产能分配、财务状况、长期战略等多个方面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同时,本次发行有助于增强公司控股权的稳定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仍将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保持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各个方面的独立性和完整性。
、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水平将有所下降,资产结构进一步优化,资产质量有所提升。同时,可减少公司未来可能发生的债务融资的财务费用,使公司财务结构得到优化,财务成本和财务风险有所降低,财务状况得到改善,有助于公司未来提升盈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通过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将增加,资金实力将得到明显提升,有利于增强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及未来的持续经营能力,满足公司的发展需求。
六、2026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2026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不存在采购与销售等关联交易,存在应付关联方往来款与借款。截至披露日,公司对关联方累计应付账款和借款(含利息)余额为54,129.62万元。
七、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2026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对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并涉及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相关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2026年8月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此项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届时将回避表决。
(三)本次发行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最终能否取得相关通过审核及同意注册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周锦明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特此公告。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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