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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得科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导读:里得科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公告编号:2026-043证券代码:874774 证券简称:里得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5号――财务信息更正》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财务报表更正事项的专项鉴证报告》。2026年8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更正事项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挂牌公司董事会对更正事项的性质及原因的说明

挂牌公司因自主梳理,发现已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中财务报表存在差错,产生差错的原因为:

□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主体利用控制地位、 关联关

系、职务便利等影响财务报表

□员工舞弊

□虚构或隐瞒交易

□财务人员对会计准则的理解和应用能力不足

□比照同行业可比公司惯例,审慎选择会计政策

□内控存在瑕疵

□财务人员失误

□内控存在重大缺陷

√会计判断存在差异

具体为:收入跨期调整:根据实际发生年份进行跨期收入调整。综上,公司董事会决定更正。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二)挂牌公司更正事项影响

不存在导致挂牌公司不满足挂牌申请条件的风险。不存在导致挂牌公司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的风险。不存在导致挂牌公司不满足公开发行并上市条件的风险。不存在对挂牌公司利润分配实施条件产生影响的情形。不存在对挂牌公司业绩承诺实施条件产生影响的情形。不存在对挂牌公司股权激励实施条件产生影响的情形。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不存在因更正年度报告导致进层时不符合创新层进层条件的风险。不存在因更正年度报告触发财务降层情形的风险。

进层时符合标准情况:

√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截至进层启动日的股本总额不少于2000万元。

(三)更正事项对挂牌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及更正后的财

务指标

√挂牌公司针对本次会计差错事项采用追溯重述法 对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更正。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及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单位: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和2023年年度
更正前影响数更正后影响比例
资产总计771,437,043.23-180,261.12771,256,782.11-0.02%
负债合计192,016,064.89-30,991.06191,985,073.83-0.02%
未分配利润335,916,154.97-149,270.06335,766,884.91-0.0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579,420,978.34-149,270.06579,271,708.28-0.03%
少数股东权益0.000.000.00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579,420,978.34-149,270.06579,271,708.28-0.0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前)10.21%-0.01%10.2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后)9.77%-0.01%9.76%-
营业收入345,961,077.4715,461.85345,976,539.320.00%
营业成本195,316,327.1116,550.23195,332,877.340.01%
信用减值损失540,964.21-9,107.76531,856.45-1.68%
净利润56,219,873.87-32,206.0056,187,667.87-0.06%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非前)56,219,873.87-32,206.0056,187,667.87-0.06%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53,803,271.68-32,206.0053,771,065.68-0.06%
润(扣非后)
少数股东损益0.000.000.000.00%
应收账款276,485,404.31-269,172.27276,216,232.04-0.10%
存货44,504,885.9188,832.5344,593,718.440.20%
递延所得税资产8,912,779.4278.628,912,858.040.00%
应交税费15,762,529.52-30,991.0615,731,538.46-0.20%
其他应付款4,512,568.280.004,512,568.280.00%
流动负债合计181,828,076.18-30,991.06181,797,085.12-0.02%
销售费用31,477,709.080.0031,477,709.080.00%
管理费用39,782,820.110.0039,782,820.110.00%
营业利润61,768,466.30-10,196.1461,758,270.16-0.02%
利润总额61,531,911.47-10,196.1461,521,715.33-0.02%
所得税费用5,312,037.6022,009.865,334,047.460.41%
综合收益总额56,219,873.87-32,206.0056,187,667.87-0.0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880.000.88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880.000.880.00%
项目2024年12月31日和2024年年度
更正前影响数更正后影响比例
资产总计840,562,049.840.00840,562,049.840.00%
负债合计195,364,053.980.00195,364,053.980.00%
未分配利润401,019,338.690.00401,019,338.690.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645,197,995.860.00645,197,995.860.00%
少数股东权益0.000.000.00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645,197,995.860.00645,197,995.86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前)10.62%0.04%10.6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后)9.96%0.04%9.99%-
营业收入396,673,128.74237,741.69396,910,870.430.06%
营业成本231,963,236.0788,832.53232,052,068.600.04%
信用减值损失1,841,630.76524.161,842,154.920.03%
净利润65,103,183.72149,270.0665,252,453.780.23%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非前)65,103,183.72149,270.0665,252,453.780.23%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非后)61,032,437.12149,270.0661,181,707.180.24%
少数股东损益0.000.000.000.00%
应交税费20,308,628.320.0020,308,628.320.00%
其他应付款4,330,298.610.004,330,298.610.00%
流动负债合计187,760,268.210.00187,760,268.210.00%
销售费用37,831,256.670.0037,831,256.670.00%
管理费用43,600,702.170.0043,600,702.170.00%
营业利润74,146,656.53149,433.3274,296,089.850.20%
利润总额74,189,169.37149,433.3274,338,602.690.20%
所得税费用9,085,985.65163.269,086,148.910.00%
综合收益总额65,103,183.72149,270.0665,252,453.780.2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020.011.030.9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020.011.030.98%

三、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鉴证意见

更正后的财务报表是否经全面审计:√是 □否

公告编号:2026-043审计意见: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是否经专项鉴证:√是 □否专项鉴证保证程度:√合理保证 □有限保证专项鉴证结论:无保留结论鉴证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四、审计委员会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5号――财务信息更正》等相关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五、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5号――财务信息更正》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反映公司真实的经营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备查文件

《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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