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唯特偶: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1319证券简称:唯特偶公告编号:2026-052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8月2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2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8月21日
7、出席对象:
(一)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21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水田一路18号唯特偶工业园行政楼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0 | 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0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4.00 |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5.00 | 关于新增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6.00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7.00 |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8.00 | 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2、上述提案1至3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
4-8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中,议案1至议案3,议案5及议案6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6年8月24日9:30―11:30,13:00―16:30(传真或信函登记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4日16:30,以公司接收或签收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水田一路18号唯特偶工业园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须持有法人股东的深圳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股东出具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的深圳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账户卡;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深圳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信用账户股东除应按照上述(1)、(2)提供文件外,还应持开户证券公司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中应写明参会人所持股份数量。
(4)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登
记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4日16:30,以公司接收或签收时间为准),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水田一路18号唯特偶工业园联系人:钟科、许斌电话:0755-61863003传真:0755-61863003邮编:518116
6、其他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会,现场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
月
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319”,投票简称为“唯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8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月
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8月28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 3.00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 4.00 |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 | |||
| 5.00 | 关于新增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
| 6.00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 7.00 |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 8.00 | 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委托人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受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委托有效期:
附件3: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姓名/名称(全称) |
|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
| 股东账号 |
|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
| 是否委托他人参加会议 |
| 受托人姓名(如适用) |
| 受托人身份证号(如适用) |
|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
| 联系电话 |
| 联系邮箱 |
| 联系地址 |
| 备注: |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登记时间内用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电子邮件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股东签名(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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