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唯特偶: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8 月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述
1、2024 年3 月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公 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2、2024 年3 月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4 年3 月21 日至2024 年3 月31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的名单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4 月3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4 年4 月8 日,公司召开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
披露了《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
5、2024 年4 月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6、2024 年4 月19 日,公司完成了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 票期权登记工作。
7、2025 年3 月1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 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 议案》。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3 年12 月31 日股本58,64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14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 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4.5 股。因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24 年5 月28 日实施完毕,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50.00 元/份调整为33.52 元/ 份,股票期权数量由166.00 万份调整为240.70 万份。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 意的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8、2025 年4 月8 日,公司完成了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 票期权登记工作。
9、2025 年4 月1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 议,2025 年4 月1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的关联董 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报告。
10、2025 年5 月1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报告。
11、2025 年5 月22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
予数量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部分激励对象自主行权, 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3.52 元/份调整为22.57 元/份,尚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数量调整为317.2106 万份,其中:首次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 为247.6223 万份;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69.5883 万份。公司监事会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报告。
12、2025 年10 月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相关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律师出具了相应报告。截至2025 年11 月7 日,相 关股票期权已注销完成并披露《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13、2026 年4 月20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相关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律师出具了相应报告。
14、2026 年8 月4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相关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律师出具了相应报告。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原因和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四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 中“(二)激励对象离职”的有关规定,“1、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 的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行权的股票期权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
鉴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有3 名激励对象因主动离职而 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涉 及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97,551 份。
根据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注销部分已获 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也不会 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
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对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进行会 计处理。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注 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股 票期权97,551 份进行注销。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 注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及授权; 本次注销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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