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杰创智能: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301248证券简称:杰创智能公告编号:
2026-059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5日(星期三)下午14:30开始。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月
日(星期三)。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瑞祥路88号A座公司会议室。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主持人:董事长孙超先生。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51)。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3人,代表股份62,298,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5773%(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指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股份后的总股本153,529,400股,下同)。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人,代表股份54,568,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42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7人,代表股份7,729,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347%。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7人,代表股份7,729,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347%。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以上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表决结果 |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
| 1.00 | 《关于购买设备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62,275,900 | 99.9644% | 20,200 | 0.0324% | 2,000 | 0.0032% | 0 | 0% | 本议案获得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7,707,500 | 99.7128% | 20,200 | 0.2613% | 2,000 | 0.0259% | 0 | 0% | |||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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