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中研股份: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7 月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股份的价格不 超过人民币48.94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 股份方案之日起3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7 月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
二、收到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情况
公司已于近日取得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主要内容如下:
1、承诺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0 万元;
2、贷款期限:不超过3 年;
3、贷款用途:用于回购公司股票。
本次股票回购具体贷款相关事项以双方正式签订的股票回购贷款合同为准。
三、其他说明
本次收到《贷款承诺函》可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提供融资支持,具体贷款 事宜以双方最终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本次获批的回购专项贷款额度不代表公 司对本次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公司披露的回购实施结果为 准。
公司将根据后续市场情况及资金到位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股份回 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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