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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能股份: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

导读:巨能股份: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

宁夏巨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由于业务发展及经营需要,公司拟分别与关联方共享智能铸造产业创新中心 (安徽)有限公司、四川共享铸造有限公司和共享智能装备(安徽)股份有限公 司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向其销售清砂桁架自动化生产线及相关配套附属装备, 其中预计与共享智能铸造产业创新中心(安徽)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销售金额为 80 万元,与四川共享铸造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销售金额为280 万元,与共享智 能装备(安徽)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销售金额为27.50 万元。上述业务具体 金额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6 年8 月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与关联方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 弃权:0 票。回避表决情况: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军回避表决。本议案已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董事会审议。

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共享智能铸造产业创新中心(安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县经济开发区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9 年11 月7 日

法定代表人:郭新光

实际控制人:彭凡等5 人

注册资本:90,000,000 元

实缴资本:90,000,000 元

主营业务:智能铸造及激光应用相关技术研发,材料、模型、零部件、装备、 软件的研究、开发、设计、生产、检验检测及销售;科技企业的孵化,相关技术 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知识产权研究及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咨询、设计、总包、实施、服务;机电设备、仪器仪表、 机械零件、模具、铸件、铸造用原辅材料、化工产品(不含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 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电子产品、图书、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的批发、零 售,电子商务,远程运维,配套仓储运输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设备、房屋租赁业务,代理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 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关联关系:公司第一大股东宁夏共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曾孙公司 财务状况:

财务状况良好。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四川共享铸造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资阳市雁江区临江镇大堰村3、4 组,斑竹村1、2 组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3 年7 月31 日

法定代表人:扈广麒

实际控制人:彭凡等5 人

注册资本:300,000,000 元

实缴资本:300,000,000 元

主营业务:制造、销售:铸铁件、铸钢件、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铁路机车 车辆配件、金属结构;加工:专用和通用机械零部件、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 与本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设备、原辅材料及产品的进出口贸易。

关联关系:公司第一大股东宁夏共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孙公司 财务状况:

财务状况良好。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共享智能装备(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繁昌经济开发区春谷3D 打印产业园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日期:2020 年7 月13 日

法定代表人:彭凡

实际控制人:彭凡等5 人

注册资本:78,000,000 元

实缴资本:78,000,000 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增材制造;增材制造装备制造;增材制造装备销售; 3D 打印基础材料销售;3D 打印服务;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智能 机器人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数控机床制造;数控机床销 售;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制造;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软件 销售;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 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培训(不 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

地产租赁;玩具制造;玩具销售;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 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公司第一大股东宁夏共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孙公司。 财务状况:

财务状况良好。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生产线为定制化产品,双方的交易严格遵循有偿、公平、 自愿的市场原则,通过商务谈判方式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 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按照市场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公司任何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分别与关联方共享智能铸造产业创新中心(安徽)有限公司、四川共 享铸造有限公司和共享智能装备(安徽)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合同》, 向其销售清砂桁架自动化生产线及相关配套附属装备,其中预计与共享智能铸造 产业创新中心(安徽)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销售金额为80 万元,与四川共享铸 造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销售金额为280 万元,与共享智能装备(安徽)股份有限 公司签订的合同销售金额为27.50 万元。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交易按正常市场规则 进行,是必要及合理的,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 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偶发性关联交易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 整,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此次偶发性关联交 易将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合理定价,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其 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风险。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 议。

七、备查文件

《宁夏巨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宁夏巨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8 月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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