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ST东尼: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沈晓宇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8,704,6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65%;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沈晓宇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20,4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52.71%,占公司总股本的8.78%。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沈新芳、沈晓宇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06,701,4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90%;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沈新芳先生和沈晓宇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76,097,500股,占其合计持股数量的
71.32%,占公司总股本的32.74%。
一、公司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获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晓宇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 股东名称 | 沈晓宇 |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 | 10,000,000股 |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25.84% |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4.30% |
| 解除质押时间 | 2026年8月4日 |
| 持股数量 | 38,704,602股 |
| 持股比例 | 16.65% |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 20,400,000股 |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52.71% |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8.78% |
沈晓宇先生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暂无后续质押计划,未来如有变动将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本次解除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 | 本次解除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
| 沈新芳 | 67,996,800 | 29.25 | 55,697,500 | 55,697,500 | 81.91 | 23.96 | - | - | - | 6,610,764 |
| 沈晓宇 | 38,704,602 | 16.65 | 30,400,000 | 20,400,000 | 52.71 | 8.78 | - | - | - | 3,610,763 |
| 合计 | 106,701,402 | 45.90 | 86,097,500 | 76,097,500 | 71.32 | 32.74 | - | - | - | 10,221,527 |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沈新芳、沈晓宇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2,5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11.7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38%,对应融资余额为5,000.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含半年内到期部分)的质押股份数量为58,807,5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55.1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5.30%,对应融资余额为24,100.00万元。具体以实际办理股票解除质押登记情况为准。公司控股股东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其自有及自筹资金。
2、公司控股股东沈新芳、沈晓宇先生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2)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产生影响,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对公司的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不产生影响;
(3)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事项不存在控股股东需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的股份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基于第三方数据库发布,不代表本网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