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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柯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爱柯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转债代码:110090

转债简称:爱迪转债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基本情况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6 年8 月5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于2026 年7 月31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的通知、会议议案及相 关文件。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经知悉与本次会议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建成先生召集、主持。

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 人,实际到会董事9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

本次会议董事出席人数、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出席董事认真审议了下述议案,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此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第 七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56)。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 公司第七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

公司第七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6 名关联非独立董事张建成先生、张恂杰先生、俞国华先生、董丽萍女士、 阳能中先生、李超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此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第 七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6 名关联非独立董事张建成先生、张恂杰先生、俞国华先生、董丽萍女士、 阳能中先生、李超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七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实施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与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权益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激 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 的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协议、 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 《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 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

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 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6、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7、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 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终止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 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监督、管理机构/部门申请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 更登记等业务;

8、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 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 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 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 其他文件;

10、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 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记机关)办理需要的审 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 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 适的所有行为;

12、提请股东会为推进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 计师事务所等所有相关专业机构,以及公司经办代表办理相关手续;

13、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 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 董事长或其授权的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6 名关联非独立董事张建成先生、张恂杰先生、俞国华先生、董丽萍女士、 阳能中先生、李超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爱 柯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6-057)。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8 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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