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民生健康: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第二期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截至2026 年7 月31 日,杭州民生健康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已累计回购股份2,320,0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5%,最高成交价 为15.6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77 元/股,支付金额为34,152,462 元(不含交易 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 年10 月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第二期公司股份回购,用于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即 人民币21.06 元/股;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10 万-240 万股,预计回购资金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5,054.40 万元,具体以实际回购情况为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实施 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10 月30 日、2025 年11 月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1)、《回购报告书(第二期)》(公告编号:2025-054)。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第二期)》,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息、送股、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并及时披露。鉴于公司2025 年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自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即2026 年6 月9 日)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1.06 元/股调整至不超过人 民币元20.91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6 月2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6-031)。
二、公司实施回购方案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 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第二期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 年7 月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已累计回购股份2,320,0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5%,最高成交价 为15.6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77 元/股,支付金额为34,152,462 元(不含交易 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 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 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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