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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亮新材: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导读:国亮新材: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河北国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河北国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7 月27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4 号――股份回购》《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则制度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构建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充 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 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及银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 项贷款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三)回购股份的种类、方式、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回购股份类型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30 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交易均价为13.07 元,拟回购价格上限不低于上述价格,不高于上述价格的200%。为保护投资者利益, 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20 元/ 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 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 日起,及时调整回购价格。

(四)回购规模及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500,000 股,不超过1,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比例为0.43%-0.85%,根据本次拟回购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资金总额 区间为1,000 万元-2,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 款资金)。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 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五)回购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回购期限内,公司将加强对回购交易指令的管理,做好保密工作,严格控制 知情人范围,合理发出回购交易指令。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实施期限提前届满,回购结束: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 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下限,回购方案可自董事会决定终止 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董事 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根据回购规则在下列期间不实施回购:

(1)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 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 个交易日内;

(2) 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 回购方案实施进展情况

进展公告类型:截至上月末累计回购情况

0%。

回购实施进度:截至2026 年7 月31 日,已回购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

公司于2026 年8 月5 日完成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开立手续。截至2026 年7 月31 日, 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公司后续将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和市场情况实施回购,并根据相 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目前,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备查文件

河北国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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