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蓝光3:关于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
证券代码:400165 证券简称:蓝光3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新增诉讼的涉案累计金额:27.98亿元
?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上述诉讼正在进展过程中,具体影响金额将根据法院最终判决和执行金额确定,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
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但若法院后续对案件涉及项目采取相关资产处置等措施,则将
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由于公司出现的流动性紧张及债务风险,部分金融机构及合作方向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提起了诉讼或仲裁,现将近期案件涉及的基本情况及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重大诉讼基本情况:近期,公司新增诉讼涉案金额累计合计约27.98亿元,案件的具体情况详见附表一。
(二)案件进展情况(相关判决、裁定、仲裁裁决及执行):具体情况详见附表二。
(三)诉讼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目前,公司正积极与相关方沟通协商处理方案,保障公司的持续经营,具体影响金额将根据法院最终判决和执行金额确定,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
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但若法院后续对案件涉及项目采取相关资产处置等措施,
则将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6年8月5日
附表一:蓝光发展新增重大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序号 | 原告/申请人 | 被告/被申请人 | 事由 | 诉讼/仲裁请求主要内容 | 收到起诉状/仲裁申请的时间 | 涉案金额(万元) | 受理法院/仲裁机构 | 案件进展情况 |
| 1 | 江苏辰海律师事务所(苏州蓝光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 宝鸡鼎丰置业有限公司 | 破产撤销权纠纷 | 判令被告立即返还原告款项1446万元。 | 2026.6.26 | 1446.00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 一审已开庭 |
| 2 | 湖州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 |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汪静、单建奇、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 判令被告共同向原告赔偿损失8928万元及利息损失。 | 2026.6.15 | 8928.00 |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 一审未开庭 |
| 3 | 陕西有色集团贸易有限公司 | 被告:陕西航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人:成都金鑫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 请求判令被告陕西航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第三人的到期债务在23352178.48元的范围内直接向原告履行。 | 2026.6.9 | 2335.22 |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 一审已开庭 |
| 4 | 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茂名烁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佛山市均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佛山市烁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烁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一、判令被告茂名烁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归还原告借款本金169800万元,支付利息294445527.78元,逾期利息121801173.22元,违约金16980万元及律师费、保全费等暂合计2284622642.87元。 二、判令被告佛山市均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共同清偿责任。 三、判令被告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付款义务并支付逾期利息、违约金。 四、判令原告对被告佛山市烁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佛山市均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五、判令原告对被告佛山市均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官和路地段的不动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六、判令原告对被告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广州烁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茂名烁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0%的股权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 2026.5.25 | 228462.26 |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一审已开庭 |
| 5 | 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被告:天津蓝光和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蓝光浩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第三人:天津蓝光津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一、判令被告天津蓝光和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及费用暂计算为314,418,750元。 二、判令被告天津蓝光浩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被告天津蓝光和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2026.5.12 | 31441.88 | 成渝金融法院 | 一审已开庭 |
| 6 | 成都德贝实业有限公司 | 成都合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成都金堂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欠付的工程款19421971.16元、工程款利息2623908.31元。 | 2026.5.15 | 2204.59 |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 一审已开庭 |
| 7 | 浙江方凯厨卫有限公司 | 被告:成都香都同瑞置业有限公司、成都瑞卓置业有限公司、成都瑞华远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三人:成都新都蓝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判决三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实际经济损失16094807元。 | 2026.5.9 | 1609.48 |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 | 一审已开庭 |
| 8 | 成都建工第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达州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一、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原告因处理裂缝新增的工程价款9,155,003.08元及逾期付款利息1,798,958.11元; 二、判令原告就案涉工程折价、拍卖的价款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 2026.4.15 | 1095.40 |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 | 一审已开庭 |
| 9 | 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咸阳银吉置业有限公司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一、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欠款22681875.39元及延期付款利息; 二、判令确认原告对承建的“咸阳蓝光未来城项目”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在上述工程欠款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 2026.4.8 | 2268.19 |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 | 一审已开庭 |
附表二:蓝光发展重大诉讼进展情况(相关判决、裁定或仲裁裁决、执行)
| 序号 | 原告 | 被告 | 事由 | 诉讼请求金额(万元) | 受理法院或仲裁机构 | 诉讼判决、裁定/仲裁裁决/调解/执行主要内容 |
| 1 | 成都建工第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被告一:惠州市和胜置业有限公司 被告二:惠州炽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363.78 |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2025)粤1302 民初14217 号民事判决: 被告一于本判决发生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支付大总包工程款1037265.68 元和室外雨污水管网工程款744194.51 元以及逾期利息;被告二在上述范围内向原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告在就其承建的蓝光铂汇公馆项目案涉工程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原告提出上诉,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粤13民终3209号民事判决书: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 2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被告一:天津蓝光和骏小站文旅娱乐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二至被告七: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星华蓝光置业有限公司、成都金堂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成都锐麒置业有限公司、重庆宇晟置业有限公司、重庆灿瑞置业有限公司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64274.00 |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5)津01民初112号民事判决书: 一、被告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贷款本金5.69亿元、利息73,740,029.17元以及罚息、复利等; 二、被告二至被告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原告有权就被告一名下芙蓉景轩案涉工程及土地使用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
| 3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被告一:天津蓝光和骏小站文旅娱乐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二至被告六: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星华蓝光置业有限公司、成都金堂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成都锐麒置业有限公司、重庆宇晟置业有限公司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70433.72 |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5)津01民初111号民事判决书: 一、被告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贷款本金6亿元、利息104,337,222.2 元以及罚息、复利等; 二、被告二至被告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原告有权就被告一名下芙蓉景轩案涉工程及土地使用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四、原告有权就被告六提供的被告一30%的股权折价、拍卖或者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
| 4 | 物产中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 被告:陕西航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人:成都金鑫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民事纠纷 | 3664.51 |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2026)陕0104民初3081号民事判决书: 一、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陕西航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货款24292259.24 元及违约金; 二、原告接受履行后,原告与第三人成都金鑫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成都金鑫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陕西航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 |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基于第三方数据库发布,不代表本网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