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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蟠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龙蟠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6 年8 月4 日以电子邮件和口 头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 通知期限要求。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 年8 月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 式召开。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10 人,实到董事10 人;公司的全体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石俊峰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本次董事会 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以及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进行了充分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与LG ENERGY SOLUTION,LTD.签署持续关连交易协 议的议案》

LG ENERGY SOLUTION,LTD.(以下简称“LGES”)持有公司三级控股子 公司PT LBM ENERGI BARU INDONESIA(以下简称“锂源(印尼)”)20%的 股权,故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 市规则》”)的规定,在公司刊发2025 年度业绩公告后,LGES 视为公司的关连 人士。为规范公司(含附属公司,下同)与LGES(含其附属公司,下同)之间 交易及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LGES 分别签订了《持续关连交易

协议(采购)》《持续关连交易协议(销售)》,并对2026-2028 年公司与LGES 的 采购与销售交易金额上限进行了约定。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 章,上述协议以及据此拟进行的交易构成公司 的持续关连交易,须遵守报告、年度审查及公告规定,但豁免遵守《香港上市规 则》第14A 章所订通函、独立财务意见及股东批准规定。上述协议以及据此拟进 行的交易不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网站(www.hkexnews.hk) 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与LG ENERGY SOLUTION,LTD.签署持续关连交易协议的议案》,认为上述协议是基于公司与 LGES 长期形成的业务关系,为保持生产经营的连续性所需,协议内容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预计的采购与销售交易的上限合理,交易价 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关连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 同意将《关于与LG ENERGY SOLUTION,LTD.签署持续关连交易协议的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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