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川恒股份:控股股东关于公司与恒景磷化及其子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的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关于公司与恒景磷化及其子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恒股份)因业务需要,公司 及其子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恒集 团)全资子公司贵州恒景磷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景磷化)及其子公司发生销 售磷矿石、提供运输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 末,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24,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在信息披露媒 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2026-044)。
为担保恒景磷化及其子公司在关联交易中的履约责任,川恒集团自愿且不可 撤销地作出如下承诺:
川恒集团同意对恒景磷化及其子公司与川恒股份及其子公司履行关联交易 中的全部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若恒景磷化及其子公司在与川恒股份及其子公司交 易过程中出现未能按交易合同履行的情况,川恒集团愿连带承担所有的违约责任, 相应的违约款项由川恒集团承担,且同意川恒股份在川恒集团的后续分红款中直 接扣减。
川恒集团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川恒集团不履 行上述承诺,由此给川恒股份、川恒股份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所造成的损失, 川恒集团将承担相应责任。
本承诺的生效以川恒股份股东会就与恒景磷化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 审议通过作为前提,如该关联交易事项未获川恒股份股东会审议通过,则本承诺 不发生法律效力。
二、备查文件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8 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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