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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新材: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导读:伟星新材: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72证券简称:伟星新材公告编号:2026-025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伟星新材股票代码002372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谭梅章佳佳
办公地址浙江省临海市江石西路688号浙江省临海市江石西路688号
电话0576-852250860576-85225086
电子信箱wxxc@vasen.comwxxc@vasen.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1,896,696,234.302,077,733,370.22-8.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90,008,387.82271,020,926.8243.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215,416,026.14268,087,537.44-19.6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407,325,773.31580,938,271.09-29.8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50.1747.0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50.1747.0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82%5.32%2.50%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6,176,012,429.216,392,574,863.06-3.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4,717,751,525.884,885,254,164.47-3.43%

注:

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

43.90%、47.06%、47.06%,主要系本期确认对宁波东鹏合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收益12,496.61万元,以及收购北京松田程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产生的利得2,688.06万元等非经常性损益所致。

②上述数据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48,164户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伟星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7.90%603,359,5640质押202,000,000
临海慧星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4.68%233,660,0000质押80,000,000
章卡鹏境内自然人5.18%82,538,43461,903,825不适用0
张三云境内自然人1.96%31,269,21823,451,913不适用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76%28,007,0740不适用0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保险高分红股票管理组合其他1.53%24,304,7610不适用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17%18,691,4960不适用0
金红阳境内自然人1.17%18,563,01313,922,260不适用0
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0.99%15,790,0970不适用0
谢瑾琨境内自然人0.82%13,004,6090不适用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上述股东中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分别持有伟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集团”)15.97%、10.88%的股权,并分别担任伟星集团董事长兼总裁、副董事长兼副总裁;根据两人签署的一致行动相关协议及补充协议,章卡鹏先生和张三云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同时,两人分别持有临海慧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星公司”)17.59%、12.17%的股权;两人与伟星集团和慧星公司均存在关联关系。2、上述股东中金红阳先生担任伟星集团董事,与伟星集团存在关联关系;同时,金红阳先生持有慧星公司6.14%的股权,与慧星公司存在关联关系。3、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不适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报告期,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红阳

202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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