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伟星新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响。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
2026年8月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
2026 年6 月4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 号〉的通知》(财 会〔2026〕7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20 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 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作了相关规定。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 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20 号相关规定执行。除前述会计政策变 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的日期
根据财政部规定,公司自2026 年1 月1 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20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8 月7 日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基于第三方数据库发布,不代表本网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