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新产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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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 予日)进行了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包括2 名外籍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因原审议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1 名激励对象涉及职务调整,取消其激励 对象资格,并调整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限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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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相符。
4、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 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2026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同意公司以2026 年8 月5 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按照公司拟定的方案授 予439 名激励对象413.80 万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8 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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