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杉杉股份: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导读:杉杉股份: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8月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日丽中路777号杉杉大厦28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72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548,060,48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25.3561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29日),公司股份总数为2,249,412,863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为87,957,299股(其中3,773,605股为回购的限制性股票,于2026年7月30日完成股份注销手续)。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故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161,455,564股。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记名投票表决。公司董事长朱胜利先

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根据《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总经理庄巍先生为本次会议主持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列席6人,董事兼总经理庄巍先生、董事刘帮柱先生、独立董事周向阳先生、独立董事赵永清先生、独立董事李喜峰先生、独立董事陈爱华先生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列席本次股东会,其他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列席。

2、财务总监李克勤先生、董事会秘书陈莹女士、总经理助理汪鸿先生列席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527,576,36696.262419,676,5223.5902807,6000.1474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鲍方舟律师、马正平律师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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