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彤程新材:关于年度预计融资担保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3650证券简称:彤程新材公告编号:
2026-046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年度预计融资担保进展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名称 | 本次担保金额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 华奇(中国)化工有限公司 | 8,000万元 | 0万元 | 是 | 否 |
| 彤程化学(中国)有限公司 | 36,000万元 | 53,640万元 | 是 | 否 |
| 上海彤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20,000万元 | 102,411万元 | 是 | 否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289,311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69.11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2026年7月9日,公司子公司彤程化学(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程化学”)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子公司华奇(中国)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奇化工”)因授信业务产生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最高债权额为8,000万元。
2026年7月15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石化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子公司彤程化学因授信业务产生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最高债权额为36,000万元。
2026年7月21日,公司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子公司上海彤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程电子”)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的《授信协议》(授信额度20,000万元)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5月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包括已设、本年度新设或收购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该额度涵盖原有担保展期、续保情形,担保范围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2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48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2026年5月9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彤程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彤程新材关于2026年度预计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彤程新材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类型 | 被担保人名称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人 | 华奇(中国)化工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公司直接持股100% | 913205927849854412 |
| 法人 | 彤程化学(中国)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公司直接持股100% | 91310120575814857P |
| 法人 | 上海彤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公司直接持股100% | 91310116MA1JDC4X5E |
被担保人名称
| 被担保人名称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
| 2026年3月31日/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资产净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资产净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 华奇化工 | 146,381 | 60,773 | 85,608 | 37,452 | 2,392 | 147,468 | 65,484 | 81,984 | 142,092 | 11,270 |
| 彤程化学 | 181,555 | 83,548 | 98,007 | 39,871 | 2,187 | 177,174 | 81,389 | 95,785 | 109,899 | 3,706 |
| 彤程电子 | 247,097 | 158,345 | 88,752 | 16,336 | -7 | 242,769 | 154,027 | 88,742 | 50,746 | -2,320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债权人 | 担保金额 | 签署日期 | 担保范围 | 担保期间 | 担保类型 | 是否有反担保 |
| 彤程化学(中国)有限公司 | 华奇(中国)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 | 8,000万元 | 2026年7月9日 | 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彤程化学(中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石化支行 | 36,000万 | 2026年7月15日 | 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彤程电子材料有限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20,000万元 | 2026年7月21日 | 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贰亿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 | 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受让的应收账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 公司 | 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 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 |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规划。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系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发生,该额度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批准后提请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额度时认为,被担保对象是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是保障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融资的必要条件,且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89,311万元,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9.11%。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它对外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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