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万孚生物: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特别提示:
1、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和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继华女士计划在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3个月内以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4,000万元,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市场整体变化趋势和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波动情况,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2、增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继华女士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15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70%;增持金额为人民币20,044,081.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继华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继华女士。截至本次增持实施前,王继华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49,594,7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59%;王继华、李文美夫妻二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47,438,7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50%。
2、王继华、李文美夫妻二人在本公告披露前12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3、王继华、李文美夫妻二人在本公告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15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70%;增持金额为人民币20,044,081.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的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增持计划实施前持股数量及比例 | 增持计划实施后持股数量及比例 | ||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李文美 | 97,843,968 | 20.90% | 97,843,968 | 20.90% |
| 王继华 | 49,594,740 | 10.59% | 50,750,740 | 10.84% |
| 合计 | 147,438,708 | 31.50% | 148,594,708 | 31.74% |
注:本表中合计数与正文数据尾数不符的,为四舍五入产生尾差原因所致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公司控股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次增持完成后的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四、律师专项核查意见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增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万孚生物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王继华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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