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共创草坪: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
605099证券简称:共创草坪公告编号:
2026-037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之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
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340,776股。?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40,776股。?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8月13日。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之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和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之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之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为
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340,776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4年7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7月9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
月
日至2024年
月
日。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于2024年
月
日披露了《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4年
月
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4年7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4年
月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4年8月9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144.6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6、2024年8月13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335.90万份股票期权的登记手续,期权代码(分三期行权):1000000695、1000000696、100000069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2024年
月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之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2024年
月
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的10.6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9、2024年10月29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的2,000份股票期权的登记手续,期权代码(分三期行权):1000000741、1000000742、100000074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8)。
10、2025年4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11、2025年5月12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总计169,000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当日办理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2025年
月
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的35,000份股票期权的登记手续,期权代码(分两期行权):1000000828、100000082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
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9)。
13、2025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5年
月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总计43,527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当日办理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7)。
15、2025年8月29日,公司办理完成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相关行权手续,激励对象可按相关比例开始行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2025年
月
日,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35股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过户手续。上述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股限制性股票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并于当日完成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6)。
17、2025年9月25日,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实际可解除限售的合计432,965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成相关手续,自当日起正式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之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9、2025年10月16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总计
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当日办理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8)。20、2025年11月5日,公司办理完成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之第一个行权期的相关行权手续,激励对象可按相关比例开始行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股票期权之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5-063)。
21、2025年11月25日,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股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过户手续。上述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1股限制性股票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并于当日完成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66)。
22、2025年12月3日,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之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实际可解除限售的合计31,739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成相关手续,自当日起正式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之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
2025-067)。
23、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4、2026年5月21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和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的总计269,960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当日办理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3)。
25、2026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6年
月
日,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的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9,224股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过户手续。上述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9,224股限制性股票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并于当日完成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9)。
27、2026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之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和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之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8、2026年8月3日,公司办理完成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之第一个行权期的相关行权手续,激励对象可按相关比例开始行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之第二个行权期和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股票期权之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6-036)。
(二)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 授予批次 | 授予日期 | 授予价格(元/股) | 授予数量(万股) | 授予人数(人) | 授予后剩余数量(万股) |
| 首次授予 | 2024年7月26日 | 9.81 | 144.60 | 13 | 29.60 |
| 预留授予 | 2024年9月27日 | 9.81 | 10.60 | 1 | 19.00 |
注:1.首次授予过程中,原拟授予的14名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涉及限制性
股票数量合计
8.30
万股。因此,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
名调整为
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
152.90万股调整为
144.60万股。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在公司于2024年
月
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后的
个月内仍未明确激励对象的总计
19.00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全部自动失效,本《激励计划》现实际剩余未授出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股。
(三)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 解锁批次 | 解锁日期 | 解锁数量(股) | 剩余尚未解锁数量(股) | 取消解锁股票数量及原因 | 因分红送转导致解锁股票数量变化 |
| 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 | 2025年9月25日 | 432,965 | 877,176 | (1)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所对应的2024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在公司层面未完全达标,存在部分限制性股票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对此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据此,对首次授予部分的13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合计835股。(2)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所对应的2025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在公司层面未完全达标,存在部分限制性股票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和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此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据此,对首次授予部分的13 | ―― |
|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合计135,024股。 | |||||
| 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 | 2025年12月3日 | 31,739 | 0 | (1)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所对应的2024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在公司层面未完全达标,存在部分限制性股票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对此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据此,对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合计61股。(2)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此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据此,对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合计74,200股。 | ―― |
(四)本次解锁的董事会审议情况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董事会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姜世毅先生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具体如下:
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之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和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之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均已成就,可按相关比例进行行权和解除限售。首次授予之第二个行权期及第二个限售期可行权数量及解除限售数量分别占已获授股票期权和占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比例为22.94%和23.57%,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105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批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的相关手续,此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770,650份;并为符合条件的12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批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此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340,776股;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之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已获授股票期权比例为35.32%,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批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相关手续,此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12,361份。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之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和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之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之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和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之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均已成就,可按相关比例进行行权和解除限售。首次授予之第二个行权期及第二个限售期可行权数量及解除限售数量分别占已获授股票期权和占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比例为22.94%和23.57%,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105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批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的相关手续,此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770,650份;并为符合条件的12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批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此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340,776股;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之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已获授股票期权比例为35.32%,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批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相关手续,此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12,361份。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
个月,限售期满后公司在解除限售期内按该年度业绩达标情况所确定的比例解除限售。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时间 | 解除限售比例 |
|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
|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
|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如上所述,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激励对象获授总量的30%。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4年
月9日,第二个限售期将于2026年8月8日届满,本批次限制性股票已可解除限售。
(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40%序号
| 序号 | 首次授予之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 是否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
| 1 |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 公司未发生相关任一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
|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
| 2 |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相关任一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 |||||||
| 3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及公司层面的行权/解除限售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 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3,290,963,371.12元,较2023年的增长率为33.70%;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前的净利润674,532,933.18元,较2023年增长54.98%。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88.30%。 | |||||||
| 解除限售/行权期 | 对应考核年度 | 营业收入定比2023年增长率 | 净利润定比2023年增长率 | ||||||
| 目标值(Am) | 触发值(An) | 目标值(Bm) | 触发值(Bn) | ||||||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行权期 | 2024年 | 20% | 15% | 15% | 10% | ||||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行权期 | 2025年 | 44% | 30% | 32% | 21% | ||||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行权期 | 2026年 | 73% | 45% | 52% | 33% | ||||
| 指标 | 指标完成度 | 指标对应系数 | |||||||
| 营业收入定比2023年增长率(A) | A≥Am | X=1 | |||||||
An≤A| X=A/Am | | ||||||||
A| X=0 | | ||||||||
| 净利润定比2023年增长率(B) | B≥Bm | Y=1 |
Bn≤B| Y=B/Bm | | |
B| Y=0 | | |
| 公司层面行权/解除限售比例(M/P) | X×50%+Y×50% | |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为准。
2、上述“净利润”以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为准。2、上述“净利润”以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 ||||||||
| 4 | 若当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解除限售额度=公司层面行权/解除限售比例(M/P)×个人层面行权/解除限售比例(N/Q)×个人当年计划行权/解除限售额度。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个人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由公司回购,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因考核原因不能行权或不能完全行权的,由公司注销,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之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激励对象中有1人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有1人的绩效考核结果为C,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50%;其余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所对应的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均为100%。 | ||||||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之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可按相关比例进行行权和解除限售。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和解除限售安排,首次授予第二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占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比例为23.57%,公司拟为符合条件的12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批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此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340,776股。以上激励对象获授的本批次中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已由公司回购注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限制性股票已注销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4年7月26日
2、解除限售数量:340,776股
3、解除限售人数:12人
4、激励对象名单及解除限售情况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占各自首次授予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
| 高级管理人员(3人) | 466,000 | 123,437 | 26.49% |
| 总监级管理人员(9人) | 875,000 | 217,339 | 24.84% |
|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12人) | 1,341,000 | 340,776 | 25.41% |
注:上表中仅包含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不包含已离职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6年8月13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
340,776股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 类别 | 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变动后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877,176 | -340,776 | 536,400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401,785,560 | 340,776 | 402,126,336 |
| 三、总计 | 402,662,736 | 0 | 402,662,736 |
注: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正处于可行权期间,股本结构将随激励对象行权而发生变动,以上股本结构为截至本公告提交日公司可获悉的最新情况。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相关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最新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事宜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之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之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均已成就。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的人数、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事宜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股份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由公司统一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特此公告。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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