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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辰药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导读:康辰药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 年7 月3 日、 2026 年8 月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同意 公司实施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7 月4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 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针对本次 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 了必要登记。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查询,对本次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 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和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 六个月(即2026 年1 月4 日至2026 年7 月4 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 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 明》,在自查期间,共有16 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核查,上 述16 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基于其对公司已公开披露信 息的分析、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买卖公司股票时 并未知悉、亦未通过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时点安 排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除以上人员外,核查对象 中的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没有在二级市场买入或者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核查结论

经核查,在筹划和决策本次激励计划的过程中,公司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充分 必要的保密措施,并严格限定知悉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各阶段内幕信息知情 人及时进行登记。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未发现内幕信息泄露的 情形。

综上所述,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 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 股票的行为。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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