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并行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920493 证券简称:并行科技 公告编号:2026-124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年8月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健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根据《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董事会临时会议在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时,董事会可以随时通过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本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26年8月6日召开,因审议事项涉及公司重大经营决策,需及时作出部署。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8月5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于2026年8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陈文光先生、李晓静女士、范小华女士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8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委员吕智先生、李晓静女士、范小华女士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 本次向特定对象拟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9,087,293股(含本数)。若按照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测算,占比15.00%,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数量将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最终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和发行价格等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回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的,则发行数量及发行上限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2.06.发行对象关于持有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的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需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前述股份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07.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08.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及未弥补亏损归属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2.0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8,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
| 1 | 智算云平台建设及运营项目 | 52,254.69 | 48,000.00 | ||
| 合计 | 52,254.69 | 48,000.00 | |||
智算云平台建设及运营项目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募投项目的延续与追加投资,是公司基于发展战略的连续性规划。受前次公开发行市销率和募集资金规模影响,原募投项目建设完成后距离公司战略规划仍有一定距离,本次募集资金投向旨在发挥公司既有智算算力服务优势、深化技术研发布局。
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主体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2.10.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若公司在上述有效期内获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同意注册的决定,则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成日。
2.11.现有股东的优先认购安排
公司现有股东无优先认购安排。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草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法》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9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编制了《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草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草案)》(公告编号:2026-12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可行性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障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顺利进行,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了《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可行性论证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可行性论证分析报告》(公告编号:2026-12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障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顺利进行,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了《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编号:2026-12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其鉴证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6-12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应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2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健全和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股东,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修改)》和《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2028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2028年)》(公告编号:2026-13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后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措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6-13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发行申报事宜、回复北京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制作、修改、报送有关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申报材料;
(4)根据股东会决议,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允许范围内,调整或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在已确定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调整各项目的使用金额、实施主体、实施进度、实施方式等,确定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具体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签署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重大合同;
(5)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申请登记、锁定和上市事宜;
(6)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以及办理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各项登记手续;
(7)如监管部门对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规定、具体要求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作出相应调整,但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8)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或自律规范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9)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10)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项;
(11)本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若公司在上述有效期内获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同意注册的决定,则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成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择机向银行申请开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账户,并择机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上述相关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九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于2026年8月21日下午2点召开2026年第九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九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
2026-13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四)《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五)《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8月6日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基于第三方数据库发布,不代表本网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