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强力新材: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强力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债券代码:123076
债券简称:强力转债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强力转债”转股价格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08 月0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 修正“强力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 2769 号文”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11 月19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85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 元,发行总额85,000 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 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 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85,000 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0 年12 月04 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强力转债”,债券代码“123076”。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常州强力电子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 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 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11 月25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 年5 月 25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6 年11 月18 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18.98 元/ 股。
因实施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强力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18.98 元/股调整 为18.9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 年6 月10 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 司于2021 年6 月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强 力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因实施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强力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18.94 元/股变更 为18.90 元/股,调整后的价格于2022 年6 月17 日开始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 司于2022 年6 月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强 力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2024 年7 月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下修正“强力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决定将“强力转债”的转股价 格向下修正为12.70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 年7 月24 日起生效。
二、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强力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常州强力电子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 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截至2026 年8 月6 日,公司股票已 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 价格的85%的情形,触发“强力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为了充分保护 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支持公司的长期发展,公司董事会提 议向下修正“强力转债”转股价格,并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方案
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 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 于本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之 间的较高者。
若本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股票 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高于调整前“强力转债”的转股价格(即12.70 元/股), 则“强力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为确保本次向下修正“强力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 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确定本次修正后 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8 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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