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杰创智能: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15.14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5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6年7月21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4)。
2、2026年7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承诺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的股份回购专项贷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7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
3、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
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于2026年8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8)。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6年7月21日至2026年8月5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23,9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4%,最高成交价为59.2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4.8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9,962,386.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实际使用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使用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时间及价格区间等与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均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出售,则公司总股本及股权结构不会发生变化;若回购股份未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出售,导致全部被注销,以截至2026年8月5日公司股本结构为基数,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股份类别 | 本次回购前 | 本次回购后 | ||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1,376,300 | 26.92% | 41,376,300 | 27.01%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12,328,700 | 73.08% | 111,804,800 | 72.99% |
| 总股本 | 153,705,000 | 100.00% | 153,181,100 | 100.00% |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公司具体的股份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2、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未来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或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按照有关规定用于出售。若公司未能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后三年内使用/出售完毕已回购股份,则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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