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洞察 >   正文

健帆生物:关于健帆转债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导读:健帆生物:关于健帆转债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健帆转债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简称:健帆转债

2、债券代码:123117

3、可转债面值:100 元/张

4、回售价格:100.247 元/张(含息、税)

5、回售条件满足日:2026 年8 月3 日

6、回售申报期:2026 年8 月7 日至2026 年8 月13 日

7、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 年8 月18 日

8、回售款划拨日:2026 年8 月19 日

9、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6 年8 月20 日

10、回售申报期内“健帆转债”暂停转股

11、“健帆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12、风险提示:(1)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100.247 元/张(含息、税) 卖出持有的“健帆转债”。截至目前,“健帆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 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2)在 “健帆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健帆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 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健 帆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 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健帆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2026 年6 月23 日至2026 年8 月3 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健帆转债” 转股价格38.15 元/股的70%,即26.71 元/股,且“健帆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 息年度内,根据《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健帆 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现将“健帆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情况概述

根据《募集说明书》,有条件回售条款的约定如下: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 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 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 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 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 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 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 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回售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 × i × t / 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 (i=2.00 %) (“健帆转债”第6 个计息年度,即2026 年6 月23 日至2027 年6 月22 日的票面利率), (t=45 天) 2026 年6 月23 日至2026 年8 月7 日,算 头不算尾,其中2026 年8 月7 日为回售申报期首日)。

计算可得: (IA=100 ×2.00 % ×45 / 365=0.247 元 / 3) 张(含息、税)。

由上可得“健帆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100.247 元/张(含息、税)。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①对于持有“健帆转债”的个人投资 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各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 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100.198 元/张;②对于持有“健 帆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RQFII),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 100.247 元/张;③对于持有“健帆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应自行缴纳所得税, 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100.247 元/张,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 税。

3、回售权利

“健帆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健帆转债”。“健帆转 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1、回售事项的公示期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满足回售条件的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回售公告,此后 在回售期结束前每个交易日披露1 次回售提示性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回售条件、 申报期间、回售价格、回售程序、付款方法、付款时间、回售条件触发日等内容。 回售条件触发日与回售申报期首日的间隔期限应当不超过15 个交易日。

公司于2026 年8 月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健帆转债回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39);同时依据上述规定,公司将在回售期结束前的每个交易日披露1 次 回售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2、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健帆转债”持有人应在2026 年8 月7 日至2026 年8 月13 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当日可 以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 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健帆转债”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 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

在回售资金划拨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健帆转债”持有 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3、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健帆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2026 年 8 月18 日,回售款划拨日为2026 年8 月19 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2026 年 8 月20 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和转股

“健帆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但暂停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健 帆转债”持有人发出交易、转托管、回售等两项或以上报盘申请的,按以下顺序 处理申请:交易、回售、转托管。

特此公告。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6 日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基于第三方数据库发布,不代表本网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