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美心翼申: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专项核查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心翼申”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美心翼申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263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实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数13,800,000 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的股份),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3,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2,314.39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1,485.6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8-31号、天健验〔2023〕8-44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用途 | 实施主体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1)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 | 投入进度(3)=(2)/(1) |
| 高效能压缩机精密部件升级项目 | 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2,677.20 | 1,096.80 | 40.97% |
| 大功率通用内燃机精密部件升级项目 | 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6,308.41 | 578.02 | 9.16% |
| 研发中心及数字化升级项目 | 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1,500.00 | 1,456.64 | 97.11% |
| 补充流动资金 | 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 | 1,000.00 | 100.00% |
| 合计 | - | 11,485.61 | 4,131.46 | 35.97% |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如下表所示:
| 账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账号 | 金额(元) |
| 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5001010120010025473 | 739,463.53 |
| 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南支行 | 346120100100220678 | 2,026,536.62 |
| 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分行 | 123905507210666 | 15,294,148.87 |
| 合计 | 18,060,149.02 | ||
注:截至2026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余额和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与累计投入募集资金的差额有差异,主要系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共计6,000.00万元,理财产品收益及利息收入、手续费等净额共计451.86万元所致。
三、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购置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了部分闲置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投向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二)公司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
公司本次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系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增加。
(三)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性投资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前12个月不存在财务性投资。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不存在财务性投资的计划。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形,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五)是否存在高风险投资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用于高风险投资的情形。
五、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2026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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