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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三金: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导读:桂林三金: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 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7年2月9日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 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说明即将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 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

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 要(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 议案》,并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修订稿)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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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2021年12月7日和2021年12月16日 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2018年9月8日至2019年9月7日期间公司回购 专用账户已回购的公司股票。公司于2022年2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桂林三金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12,295,951股公司股票已于2022 年2月10日非交易过户至“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专户,过户价格为6.84元/股,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2.08%。详细内容见 公司于2022年2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3.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 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50%。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于2023年2月9日届满并于2023年4月28日条件成 就实现解锁、第二个锁定期已于2024年2月9日届满并于2024年4月26日条件成就 实现解锁,解锁股数分别为6,147,975股、6,147,976股。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3 年4月28日、2024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 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关于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4.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12,295,951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 持股计划已卖出股份11,147,975股,尚持有股份为1,147,976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0.20%。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7年2月9日届满,存续期届满前,公司员工持 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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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规定,结合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及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售出所持有的股票、 是否延长存续期或其他处置安排等。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不超过60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 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经持有人会议按照公 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规定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提前终止或展期。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 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所持股票全部出售的,本期员工持股计 划可提前终止。提前终止不得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少于十二个月。

(3)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内未全部出售股票的,经出席持有 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以展期。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8 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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