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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知日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导读:容知日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上市 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未包括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5、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 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6 年8 月7 日,并同意以26.21 元/股的授予 价格向91 名激励对象授予247.5125 万股限制性股票。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8 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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